一、申请流程
1.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期限内,向所在院系及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提交项目申请材料;
2.经外方院校审核通过后,向教务处(本科生)或研究生院(研究生院)提交出国交流申请(表格由上述2个部门制定)。
二、校内派出
1.申请人提交出国交流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,连同项目责任书、家长同意书、免责声明等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审批;
2.参加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组织的行前培训,办理校内派出手续;
3.若申请国家公派项目,经国家审核录取后,办理国家公派派出手续;
三、返校手续
留学、访学期满返校后,请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返校手续,并向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报到,提交留学、访学总结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岳莎莎
联系电话:86110199
附件:
学生赴国(境)外交流学习申请表.doc
学生校级海外学习项目责任书.doc
免责声明.doc
家长同意书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