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(部门):
辽宁阳光校园平台是我省进一步推进高校“阳光校园”建设,以公开促落实、促规范、促服务的重要举措,对于切实保护师生员工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。
学校高度重视平台建设使用工作,党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全省会议精神,研究部署相关工作,学校成立了
“辽宁阳光校园”工作领导小组,党政办公室、综合监察室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会同各相关部门,完成了全校师生员工用户维护、信息导入、管理员队伍建设、应公开的政策类内容的审核发布等各项准备工作。
按照全省统一安排,自2023年1月1日起,“辽宁阳光校园”平台将正式投入使用。目前,平台内设有招生考试、选人用人、职称评审、财务管理、招标采购、科研经费、后勤基建、招聘就业、学生管理、教师管理、教务教学等11个板块,相关内容由各高校按照《“辽宁阳光校园”信息公开参考目录》(详见附件1)进行公开,其中,政策、流程类内容已由各相关部门上传发布,通知、公示类内容从2023年1月1日起一旦发生、立即公开。全校师生员工、各利益相关方,均可通过微信搜索“辽宁阳光校园”小程序,按操作提示完成登录,在左上角选择“
”,查看我校公开的事项内容。
请各单位(部门)高度重视“辽宁阳光校园”平台运行和使用工作,广泛宣传,积极动员本单位(部门)师生员工使用平台,及时了解掌握公开信息,不断提升平台使用效能。
各单位(部门)要在2023年1月5日前,组织本单位(部门)师生员工,完成平台登录及身份绑定工作,并填报《“辽宁阳光校园”平台身份绑定及登录情况反馈表》(详见附件2),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党政办公室(电子版发送至dy_dzb@126.com)。如遇身份绑定存在问题的情况,请按照身份类别,分别填写存在问题教职工导入信息表(附件3)或存在问题学生导入信息表,一并报送。
联系人:于艳哲;电话:86110015。
平台运行初期,相关事项原公开渠道(途径)保持不变,大家仍可通过学校网站、宣传栏等渠道查看公开信息。
“辽宁阳光校园”工作领导小组
办公室
2022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