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2年导师复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个人填报、二级单位及影像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,认为申报人所填业绩属实,符合相应类别导师复审标准,通过复审。现将参加复审的导师业绩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2年8月6日至8月10日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业绩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影像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。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联系方式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王凯 18940813935
附件:
1、博导(学术型)复审业绩汇总表
2、硕导(自然科学类学术型)复审业绩汇总表
影像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
2022年8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