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及《
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不能补发,经学生本人申请,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,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,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,若再次遗失则不再补办。现就补办毕业证明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受理范围
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。
二、材料要求
申请人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方能办理,缺一不可(只发邮件的不予回复)。
(一)电子版材料
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片,电子版规格:像素:480*640,JPG格式,文件小于40kb;文件以“姓名+身份证号”,发送至邮箱:dayiyanxueji@163.com,邮件主题为:办理毕业证明书(姓名+身份证号)。
(二)纸质版材料
1.身份证复印件;
2.与电子版同版的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(3*4.5cm)(背面注明补办人姓名);
3.《
研究生<毕业证明书>申请表》1份(附件);
4.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1份;
5.登报声明原件1份:市级以上正规报刊登报遗失声明,须写明姓名、身份证号、专业、证书编号;
6.如需委托他人办理,请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,授权委托书1份(签字、手印);
7.其他特殊情况可具体与研究生院学籍学历办公室联系。
办理地点:
研究生院F303
联系电话:0411-86116055
受理时间:学校正常工作日8:30-11:30,13:30-16:30,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受理时间会相应顺延。
研究生院
2024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