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
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(试行)》(大医发〔2017〕320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》(辽财教〔2017〕198号)的文件要求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经本人申请,所在学院审核及
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,现将2022-2023学年拟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相关学生信息进行公示(详见附件)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
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,同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。
联系人:王刚 郑晓露
联系电话:0411-86116055
公示时间:2022年10月31日—2022年11月4日
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10月31日
附件1: 2022-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拟发放人员信息公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