㈠ 目的: 严格控制动物饲养、实验环境不受病源微生物的危害;保护动物的福利; 维持环境的生物洁净度;确保动物健康。
㈡ 依据:《实验动物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 2 号,1988),《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,GB 14925-2001),《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,1998)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,2008)
㈢ 范围:工作人员、实验人员
㈣ 工作守则
2. 坚持“防重于治、以防为主”的兽医工作方针;
3.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,坚守工作岗位;
4. 遵守相关法律、法规,遵守技术操作规范;
5. 树立敬业精神,遵守职业道德,履行兽医职责;
6. 爱护动物,宣传动物保健知识;
7. 努力钻研业务,更新知识,提高专业技术水平;
8. 开展动物防疫技术研究、交流合作;参加专业培训,接受继续教育;
9. 贯彻执行各项防疫条例、程序以及兽医临床操作规范。
10.拟订动物疾病防控方案,熟悉动物卫生检验程序、组织动物疫病防治;
11.执行并检查消毒程序;
12.按要求保管疫苗,实施计划免疫,根据免疫程序注射疫苗,做好记录;
13.及时对动物进行病理剖检,做出合理判断,为实验室诊断提出依据;
14.了解实验室送样的有关规定要求,了解检测诊断实验室情况;
15.对外来动物检查相关证件是完整,了解疫病的临床迹象和损伤特征;对患病动物及时做出隔离;
16.动物疫病及时报告领导和相关部门;
17.配合动物实验人员完成实验;
18.完成中心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