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21级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评比条件和相关评比通知要求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已上报材料进行审核,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,同时提供有效举证材料,逾期不再受理,恕不受理匿名意见。
接待电话:0411-86116055
接待人:那老师 王老师
公示时间:2022年6月8日—2022年6月10日
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6月8日
上一条:关于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