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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厅

学术报告厅可容纳370余人,主要满足学校学术交流、有校内外专家或校领导参加的会议、报告,或者经校领导批准的全校性活动等。学术报告厅使用前需要按照流程申请,申请前请详细阅读《学术报告厅使用注意事项》。


学术报告厅的使用申请流程


责任单位:图书馆综合业务部 联系人:王老师 联系电话:86110486


注意事项:

1.学术报告厅的使用实行申请审批制度

按照“先预约、先使用”的原则统一安排;以学校名义召开的会议及举办的活动优先安排使用。

2.学术报告厅使用优先满足校级大型会议、重要学术活动。

各单位拟召开会议或举办学术报告时,人数必须限制于372座席位以内,150人以下的会议,原则上安排在二楼多功能厅。

3.学术报告厅的使用期间安全问题

音响及多媒体设备的调试操作,发现问题及时向报告厅管理人员反映;使用期间,会场安全消防、卫生由使用单位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维持;会场内严禁吸烟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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